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数量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6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类考试中违规违纪并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相关岗位的。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公开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免交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5月22日(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咨询电话:0839-6625231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剑阁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验证报告)一份;
5.已取到毕业证且处于2年择业期内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核业务能力。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3.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报考人数不足,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4.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导致无法等额确定时,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安排
体检由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安排将在剑阁县中医医院官网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在考试及体检环节中,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产生的空缺,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自拟聘人员公示之日起,产生的任何空缺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科提交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剑阁县中医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名次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39-6620515(纪检监察室)
附件:1.
剑阁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一览表.docx
 
剑阁县中医医院    
2026年5月11日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2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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