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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9    阅读:6644次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有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我院拟对新住院大楼消防维护保养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维保单位。欢迎有相关资质和具备条件的消防维保公司参加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中医院新住院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

2、采购内容:剑阁县中医院新住院大楼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6、履约保证金:中选企业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仟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剑阁县中医院(普安院区)行政综合楼五楼设备科

3联系人:杨明   梁佛州      电话:0839-6620193 6622720

4、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报名后在剑阁县中医院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jgxzy.com/)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地点:剑阁县中医院(普安院区)行政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附件:消防维保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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