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急需聘用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一名,现将聘用条件公示如下:
1、男,35-55岁以内,身体健康(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必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证书),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熟悉施工现场管理,熟悉土建、装饰、安装施工等专业技术。
4、现场管理代表服务时间、范围仅限于该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5、工资待遇面议。
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17时止,有意愿者请持本人身份证、资质证、职称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剑阁县中医院(普安院区)办公楼三楼人事科报名面谈。
剑阁县中医院
2017年11月22日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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