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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中医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区域深化设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阅读:1076次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剑阁县中医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区域深化设计采购项目进行挂网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GXZYYY-2021-21-XMB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中医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区域深化设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15万元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资金,已落实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谈判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谈判文件不设报名程序。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81816: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分钟内送达至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剑阁县中医医院普安院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本谈判邀请在剑阁县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jgx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购 人:剑阁县中医医院

   址: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6号

 系 人:王女士 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4798

监督电话:0839-6623824(院廉勤委)

 

 剑阁县中医医院

                                   2021812

 

▲特别提醒▲:凡参与本项目现场谈判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参加本项目谈判授权代表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并提供采购活动开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净化区域深化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docx


普安院区:普安镇闻溪路6号

医院办公室 0839-6660135(周—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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